偷梁换柱骗领身份证 李代桃僵违法受处罚
发表日期:2008-6-12 14:50:19 点击次数: 【责任编辑:左国强】
本网乐陵讯(乐公宣)一男子欲外出打工,困年龄不足竟借冒充他人办理居民身份证。日前被乐陵市公安局查获并受到治安处罚。
6月11日,乐陵市公安局丁坞派出所户籍民警在为辖区张矬村村民杨某办理二代证时,发现杨某与微机人口信息系统中照片不符。面对民警的询问,杨某显得非常慌乱,一直催促户籍民警,说自己家里有急事,着急办证。细心的民警觉得其中必有蹊跷,立即着手开展调查取证。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询问,一起荒唐事出水面:2005年6月,与杨某同村的田某因年龄未满16周岁,无法外出务工,便找到大他一岁的杨某,借用了杨某的户口簿,到派出所以杨某的户籍信息办理了身份证。并持此身份证到北京打工至今。2008年6月11日,杨某本人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时,却被细心的民警当场发现。
田某骗领并使用居民身份证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法》第十七条,乐陵市公安局依法对田某处以罚款1000元处罚,并依法收缴了其骗领的居民身份证。杨某出借户口簿的行为也受到了公安机关的严肃批评教育。
(编辑:王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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