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口角致人轻伤 陵县两莽汉陷囹圄
发表日期:2006-8-28 10:32:06 点击次数: 【责任编辑:左国强】
本网陵县讯(刘庆强)只因吃饭后付帐时一句口角,就将人家打伤,近日,陵县两莽汉受到惩罚。
8月22日22时,犯罪嫌疑人李明(化名)、李波(化名)等人在政府路某饭店吃完饭后结账时,因饭店老板于某同该二人言语不和而发生殴斗,李明和李波殴打于某致其轻伤。
陵城镇派出所民警迅速行动,经过调查案情,于8月24日依法将李明、李波二人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