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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铲水管 依法被拘留

发表日期:2007-7-3 16:04:26        点击次数:         【责任编辑:左国强】

      本网陵县讯(李先忠 徐健) 因为邻居浇地时,不慎踩倒了自己的一棵小树,就手持铁锨将对方浇地用的水管铲坏,近日陵县一村民为自己的愚蠢付出了代价,被依法刑事拘留。

      6月26日上午10时许,陵县边临镇某村村民李某在浇地时不慎将本村村民高某的一棵小树踩倒了,因两家以前有过矛盾,知道消息后的高某当即拿着铁锨将李某浇地用的软带子铲坏了五十余米。后李某报警,边临镇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展开了调查处理,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依法对高某实施刑事拘留。

     (编辑:王强 路留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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