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4.16”抢劫出租车杀人案成功告破
发表日期:2007-5-9 16:56:30 点击次数: 【责任编辑:左国强】
本网宁津讯(公宣)近日,宁津县公安局民警经过15昼夜的艰苦奋战,先后辗转辽宁、河北、北京等地,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将涉嫌抢劫杀人的犯罪嫌疑人刘甲刘乙抓获,至此宁津“4.16”抢劫出租车杀人案成功告破。
4月16日零时许,宁津县杜集镇张边头村南乡村公路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件,一辆车牌号为鲁N¬—15***红色捷达出租车驾驶室内,一名男子身上有多处刀伤,已经死亡。
宁津县公安局接报警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展开缜密侦察。经初步工作认定死者系乐陵市黄夹镇人,认定系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案。经过民警认真排查,发现杜集镇张边头村村民刘甲(男,17岁)、刘乙(男,18岁)形迹可疑,案发后不知去向,最终民警在黑龙江将二犯抓获。经查: 4月15日22时许,刘甲二人以到宁津县杜集镇办事为由,在乐陵市第二中学门口附近乘租受害人的一辆红色捷达出租车,行至宁津县杜集镇张边头村南500米处东西公路时,该二人持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捅中苏绍坡胸部数刀致苏失血性死亡,劫得现金900余元后潜逃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直至被抓。
(编辑:王强 徐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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