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全方位助推公安宣传工作
发表日期:2008-4-30 15:10:06 点击次数: 【责任编辑:左国强】
本网齐河讯(陈晓芳) 今年以来,庆云县公安局通过壮大新闻宣传队伍、制定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宣传装备配备等措施,不断推动全县公安新闻宣传工作的开展。
为抓好公安新闻宣传工作,庆云县公安局专门建立了以政委王国琦为组长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科所队长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科所队每月对外宣传任务完成。同时,要求每科所队至少推荐发展一名政治素质高、信息意识强的民警作为县局兼职新闻宣传通讯员,并在政工科建档备案。截至目前,该局已建立起涵盖各警种共 30余名民警的对外宣传通讯员队伍,为全县宣传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为让全县公安宣传装备再上一个档次,该局在配齐配强新闻宣传部门装备的基础上,突出基层一线单位,一次性投入资金9万余元,购买了摄像机、数码相机、录音笔等宣传设备40余部(台、支)。其中,索尼HVR_VIC专业摄像机1台、三星摄像机9台;佳能400D专业数码相机1部、富士数码照相7部、佳能A650数码照相机2部;录音笔20余支。同时,投资7万余元为18个科所队配备了一台宣传专用电脑。目前,所有设备已发放到相关科室,并在初步培训的基础上开始应用于实际工作中,为提高全县公安新闻宣传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同时,该局在原有《宣传工作奖惩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庆云县公安局公安宣传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标准,细化了中央、省、市、县新闻媒体种类,进一步强调宣传纪律,规范奖励办法,要求每月每单位通讯员至少撰写报送2篇有新闻价值的工作信息,由政治处统一整理审核把关后上报。同时,从 2008年开始,根据每月信息上报和投采稿等情况进行排名,并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按上稿情况对通讯员进行奖励。对不能按照规定完成任务的,取消所属单位通讯员兑现奖励资格,并按《庆云县公安局公安宣传工作考核办法》给予扣分。
(编辑:王强 路留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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