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链接: 公安部 中国警务报道 山东省公安厅 齐鲁警务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新闻中心>>各地警讯>>庆云>>正文
【双击鼠标左键自动滚屏】     字体颜色: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刑满释放摇身变“大款” “投资商”骗吃骗喝又骗色

一名冒充投资商的刑释人员被庆云民警抓获

发表日期:2008-8-13 16:24:39        点击次数:         【责任编辑:左国强】

    本网庆云讯(庆公宣)近日,一名刑满释放不久的男青年,冒充投资大款到处招摇撞骗,在骗得了美色和万余元现金后,被庆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抓获。

    2008年8月9日19时许,庆云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一名沈姓男子反映,一自称在庆云投资经商的男子半月前向沈某及朋友“借”了大量现金,现在又在沈家中大吹,怀疑此人有诈骗行为,要求民警帮助。接报后,城关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沈某家中,将该男子当场带至派出所进行询问。

    经询问,这名自称叫李飞的男子慌慌张张,说自己是青岛来庆云投资的商人。民警按其所报的户籍地址进行网上查询,青岛查无此人。民警料定该人必定有诈,随对其进行详细的询问,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努力,该男子终于供述出其真实姓名李某某(27岁,宁津县人)和违法事实。

    据了解:因诈骗、盗窃刑满释放后无业的李某某随在青岛市卖水果的父母在青岛游荡。2008年5月份,李某某在青岛期间,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在庆云县招生的德州人信某某(女,36岁,),李某某自称是青岛汽车进口代理商,以准备投资为名来到庆云与信某某见面。在庆云县渤海路街道办事处某村信某某租住的房屋内,骗取了信某某的信任后与其同居。后来明真相的信某某积极为李某某联系顶替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信某某从中获得报酬。信某某先后联系庆云县直有关单位和部分乡镇,李某某假戏真做,装作阔商骗取各单位招待的吃喝。后在信某某的帮助下,李某某先后结识了庆云县的丁甲(女,21岁)等人,李某某均以“青岛云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青岛汽车进口总代理以及韩国投资客商的考察总代理人等名义,在庆云投资考察为由取得受害人的信任,骗吃骗喝并骗得丁甲与其同居,还以钱包丢失、银行卡没在身边、办驾驶证等为由骗得丁甲现金8200元,其他人现金3500元。查清案情后,李某某现已被刑事拘留。

    (编辑:王 强)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版权所有 德州市公安局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7002370号 投稿信箱:dzga110@126.com
地 址:山东省德州市东方红西路甲49号  联系电话:0534—2639870  邮编:253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