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的“守护女神”
——记庆云镇派出所第一警区警长王桂芳
发表日期:2007-5-16 16:51:50 点击次数: 【责任编辑:左国强】
三十出头的王桂芳,是庆云县公安局第一个进驻警务区的女民警。两年多来,她一心扑在警区工作中,辖区32个村庄遍布她的足迹和身影,凭着对群众的爱心、工作的热情和公安民警的责任感,赢得了百姓的信任和敬重。
辖区内的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宁是王桂芳的最大心愿。王桂芳说:“不发案子或少发案子,是我们努力的目标,但是只要出了案子,我们就是想尽千方百计,也要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她辖区内的三陈村是早期生产加工鞭炮的传统村,几经治理已无人再从事此业。
2005年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辖区内又有人非法秘密生产加工鞭炮,获悉后,她带领民警到庆云镇三陈村查访,得知村民张峰有非法生产危险物品的嫌疑,遂依法对其进行传唤。年轻力壮的张峰,借着酒后胆大,冲她摔酒瓶、砸茶碗,最后举起菜刀追砍王桂芳。王桂芳临危不惧,机智应对,并最终将其制服。后来她又和同志们一道调查搜集了相关证据,证实了张峰涉嫌非法生产危险物品的事实。根据有关法律,张峰被依法劳动教养一年。2006年9月8日凌晨,山东临沂籍夏强因经济纠纷被庆云镇柳家村村民滨子绑架至庆云县庆云镇,接警后王桂芳与有关村支书取得联系后,带领民警对辖区路段可疑车辆进行排查,上午10时许来到贾代村南北公路时,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引起了她的注意,凭着职业的敏感,她和几名民警将该车拦下,这时车上一20多岁的小伙子喊救命,王桂芳等人一起将犯罪嫌疑人制服,后经核实正是该车,受害人在毫发未伤的情况下安全获救,而整个过程从接到报警到排查营救不超过10个小时。王桂芳就是在这样随时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的环境下,以艰苦细致的工作创造了所属辖区一流的治安、优质的服务。
她是犯罪分子的克星,更是群众的守护神。当群众遇到危难时,王桂芳似亲人般,想尽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2005年8月19日16时许,庆云镇派出所接警:205国道某加油站有人殴斗。王桂芳迅速带领民警赶赴现场,发现一外地货车停在路边,车前玻璃已碎,车上一名男子已被打伤并昏迷,她立即与“120”联系,将伤者送往医院。经调查得知:吉林籍车主王亮与司机从寿光拉菜至张家口路过庆云,在该加油站加油时,因交款与油站职工侯勇发生争执并殴斗,双方均有伤。王亮担心人身安危回家治疗,其家人得知后扬言要为王亮报仇。王桂芳深知,如不及时控制事态,定会发生恶性事件,她与所长及其他民警一道,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经过两天的工作,加油站方终于被说服,做出让步,同意一次性适度赔偿,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握手和解。后当事人送来锦旗“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并激动地说:“你们是人民的好公仆、好警察”。2005年7月 日,酷暑难耐,王桂芳仍带领民警巡逻时,在东周村公路上发现一老人晕倒在路边,她马上联系“120”,将老人送到医院急救,像亲人似的忙前忙后照顾老人,使老人脱险。后来老人的两个儿子了解到情况后,给派出所送来了绣有“人民好卫士”的锦旗,表示感谢。几年来,她带领干警处置平息治安事件30件,为群众排忧解难40人次。把将要激化的矛盾一一化解。她用自己对老百姓的一片“赤子之心”践行着“牢记宗旨,执法为民”的诺言,展示了一位女警察的风采。
面对犯罪分子,她英勇果敢,嫉恶如仇;面对人民群众,她视如亲人,千方百计地帮他们排忧解难。每当与别人谈起家人,特别是年幼的女儿时,她都忍不住流下歉疚的泪水!由于长期忙于工作,虽初为人母,但她陪在孩子身边的次数屈指可数。上幼儿园的女儿吵着要她来接,吵着要她抱着睡要她讲故事,吵着要她陪着做游戏,吵着要像其他小朋友一样让妈妈带着出去旅游时……她都会流下愧疚的泪水。常是孩子已进入梦乡时,她才披星戴月、一身疲惫的赶回家!有一个礼拜天早上孩子发烧,此时所里正有出警任务,丈夫又帮不上忙,顾不得女儿哭喊着要妈妈,她强忍着将女儿送到幼儿园就离开了。傍晚她心急火燎地赶回来,诺大的幼儿园只剩下她家一个孩子,老师狠狠地批评了她一顿:哪有这么狠心的妈妈,孩子烧得这么厉害也抽不出时间照顾!她无言以对,看着女儿烧红的小脸,泪水已不知不觉淌满双脸,她抱住孩子一遍遍地亲,一遍遍地说着对不起……。对家庭、对孩子,她都欠下得太多太多。好在丈夫和女儿都理解她、支持她,特别是女儿,总是自豪地对小朋友们说:“我长大了也要像妈妈一样当警察,专门抓坏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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