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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全面规范加强派出所调解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发表日期:2008-4-25 14:48:50        点击次数:         【责任编辑:左国强】

    本网运河经济开发区讯(刘岩) 近日,运河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针对基层派出所调处纠纷案件量大、周期长和调解难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和加强派出所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规范和加强派出所调解工作。目前,该局试点工作已经开始并取得初步成效,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映良好。

    据悉,该局以警务室为根基,采取群众自荐、治保会推荐、派出所审查的方法,从行业部门工作者以及村组干部、离退休干部、物业管理人员和其他一些德高望重的治安积极分子中选拔,由派出所统一颁发聘书,调解中心统一培训,挂牌上岗,明确其工作权利和职责,组织成立纠纷调解中心。
并按照治安纠纷、民事纠纷、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人民内部矛盾,明确了调解范围。

    在调解程序上,对纠纷情况简单、侵权程度较轻,双方当事人对调处方式和结果无异议的民间纠纷或未激化的民间纠纷,定为简易程序,派出所民警应现场解决矛盾纠纷,进行必要的法律宣传教育,使双方当事人及时形成谅解,达成协议,填写《治安纠纷调解协议书》;对当场调解有异议或不接受或情况较复杂,需调查取证才能弄清情况的治安纠纷,按照调解申请的提出、收集证据、查明事实、确定双方各自的过错和应承担的责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促成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确定损害赔偿的标准、制作《治安案件调解协议书》等次序进行,定为普通程序;与此同时,该局还规范了调解文书制作、调解次数和期限、规范调解执行、规范执法监督。

    (编辑:马文秀 路留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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