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省八元钱 被拘留五天
发表日期:2007-3-13 16:06:25 点击次数: 【责任编辑:左国强】
本网运河经济开发区讯(刘岩)只因8元饭费,却被拘留5天,要问这是为什么,都是白酒惹的祸。
3月12日晚,运河经济开发区某工地民工李某请朋友姜某在一烤羊肉串摊点吃饭,席间两人推杯换盏,共喝下2瓶白酒、4瓶啤酒,酒足饭饱后李某前去付账。面对58元的饭费,李某要求摊主将零头8元钱抹去只付50元,摊主表示小本生意,已经很便宜了,故未答应李某的要求。正在李某和摊主交涉时,处于醉酒状态的姜某晃晃悠悠走了过来,姜某见摊主不同意抹零便张口就骂,摊主忙拨打110报了警。
事后,运河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河西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规定给予姜某拘留5日的处罚。
(编辑:王强 陈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