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五条铁规”强警风
发表日期:2008-4-29 16:09:39 点击次数: 【责任编辑:左国强】
本网运河开发区讯(刘岩)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确保队伍管理严谨有序,文明规范,运河经济开发区分局党委专门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工作纪律的五条规定》,要求全局民警必须严格遵守。
据了解,该局要求上班期间,全体民警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上岗,不得混穿,会议期间必须着警服,通讯工具一律关闭,保持办公室、办公区内环境卫生整齐干净,坚决避免脏、乱、差现象发生,从而保持规范整洁的警容风纪;在为民服务过程中必须使用文明用语,对待办事群众要热情周到,绝不能冷言冷语,甚至与群众发生争执;三是严格执行值班、请假制度。各派出所必须严格执行分局制定的民警驻所制,所长、指导员要轮流值班,其他值班民警要坚守岗位,绝不能发生值班脱岗现象,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四是严格执行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全力做好接处警工作,出警人员必须着装规范,处警装备必须标准完善,保证在要求的出警时间内到达现场,在处警、执法中绝不能不作为或乱作为;五是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坚决杜绝涉枪、涉酒、涉车、涉赌等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特别是工作日中午绝对不能饮酒,绝对不能驾驶警车出入酒店、饭店、商店、宾馆等非警务活动场所。
(编辑:王强 路留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