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西南路:谈话制度实现队伍建设“零违纪”
发表日期:2007-9-24 16:27:27 点击次数: 【责任编辑:左国强】
本网运河经济开发区讯(张风伟 刘岩) 自2005年铁西南路派出所实行谈话制度以来,没有发生一起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实现零违纪。
在谈话制度实施中,该所明确了谈话分工,所长与指导员、民警,民警与协勤人员每月必须谈一次话,遇有重要事项时,不受分工和时限限制。讲究策略方法,根据被谈话人不同的性格脾气采取不同方法,谈话中,要肯定被谈话人在工作、学习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然后再实事求是、直截了当地指出其自身不足,并帮助分析原因、制定出具体整改目标和整改期限。该所统一印制了《谈话教育记录本》,谈话时谈话人当场填写,双方签名,并有内勤统一保管。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及时检查、督促被谈话人对问题进行整改,为下次谈话做准备。
同时坚持七个“必谈”即:工作出现偏差不足必谈;取得成绩产生骄傲自满情绪时必谈;不注重学习,思想、工作出现滑坡时必谈;工作不认真,消极被动应付时必谈;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热衷社会交往复杂,不安心工作时必谈;家庭出现矛盾时必谈。并严格责任追究。实行谁包靠、谁谈话教育管理、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因对被谈话人缺点不足没有指出而发生问题的,在处理当事人的同时严格追究谈话包靠人的责任;被谈话人对同一问题经两次指出仍不改正的,谈话人有责任向上级领导建议给予通报批评,仅指出问题对整改情况不管不问,也要追究谈话人的责任。
(编辑:王强 路留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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