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不满被撤职 泄私愤殴打他人受处罚
发表日期:2008-5-7 15:21:50 点击次数: 【责任编辑:左国强】
本网齐河讯(高洪亮 张燕) 因不满公司解除自己的职务,某公司女职工王某以种种方式阻挠、骚扰、殴打公司经理顾某,致使其胸部受伤。近日,齐河县公安局依法将王某行政拘留。
5月2日,齐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开发区派出所报案称,有人在齐河某钢铁有限公司门外打架。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查,山东省某物资开发总公司的顾某(辽宁省本溪市满族自治县人)在该钢铁厂内承包了水渣选铁项目,并招聘齐河县的王某为选铁项目的办公室主任。后因工作关系,顾某公司解除了王某办公室主任的职务。王某不服,并以种种方式阻挠、骚扰、殴打顾某,致使顾某胸部受伤。
目前,王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编辑:马文秀 路留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