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仓库保管员 半年受贿十万元
发表日期:2008-7-21 16:16:20 点击次数: 【责任编辑:左国强】
本网乐陵讯(张长勇 崔本静) 一提起受贿,很多人肯定会想起大权在握的政府官员,或者是某些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者。近日,乐陵市公安局却破获了一起仓库保管员受贿案。
乐陵市某淀粉有限公司是一个不足二百人的小型民营企业,主要生产销售玉米蛋白粉。企业规模虽然不大,但通过全厂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苦心经营加上诚信务实,小厂子的业务也算是红红火火,年创利润十分可观。然而就在企业蒸蒸日上之际,内部却生了“蛀虫”。
公司负责人在进行内部检查时发现:2008年7月3日、4日的业务销售报表时发现当天玉米蛋白粉的销售价格偏低,这两天生产的玉米蛋白粉售价应当是每吨6000元,而实际卖出的价格却是每吨5500元。立即检查了以往的报表,也发现了类似的问题。企业负责人怀疑企业内部有人做了手脚,坑害公司。2008年7月6日,淀粉公司负责销售的副总经理张利民来公安局经侦大队报了案。
乐陵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展开了调查。经了解,玉米蛋白粉的价格高低的决定因素是玉米蛋白酶的含量,蛋白酶含量每升高或降低一个百分点,每吨玉米蛋白粉的售价就升高或降低97.5元。以此为突破口,办案民警对该公司玉米蛋白粉日销售报表、日生产单、日出库单及工作人员值班表情况进行了细致查对,发现出现低价格玉米蛋白粉是因为出库单上的蛋白酶含量标注的低导致,而这种单据都是该公司一名叫周某某的女仓库保管员值班出现的。不止一份单据出现这种情况,绝对不是疏忽大意偶尔写错。公安民警立即围绕周某某开展调查。民警调查中发现:该周于2007年11月在银行开办的卡上,有36笔、共计10万余元的款项来路不明,遂初步认定周有重大作案嫌疑。
2008年7月6日,根据掌握的证据,公安民警依法传讯了周某某。办案民警趁其不备、攻心夺气,一举摧毁了周某某的侥幸心理,在强大的证据面前,周某某如实供述了利用担任仓库保管员的职务之便,通过将出库单上蛋白酶含量百分点压低的手段,为客户谋取利益,半年的时间内收受客户给予的回扣达10万余元的作案经过:周某某是2007年7月份进入该家淀粉公司担任仓库保管员的,一开始她工作兢兢业业,非常认真仔细,不敢有丝毫的马虎。工作中,有几个客户找她希望她能在业务上多照顾照顾,并时而不时的给她买点礼物,这样她就同这些客户熟悉起来。小恩小惠让她尝到了甜头,对金钱的贪欲助长了她的胆量。2007年10月份,客户李某找到她,要她在出库时把蛋白酶的含量写的低一点,并许诺把差价按一定比例作为好处费返给她,发财的强烈“愿望”使她同意了李某的要求。事后李某果然没有食言,将“好处费”如数交给了她。提心吊胆几天后,公司并没有发现这一反常现象,周某某的心才放到肚子里。就这样,李某不断地大量购买该公司的“低价”蛋白粉,周某某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上也就不断得有大额的好处费打入。后来,周某某又与陈某、段某两个客户如此“合作”,使自己的帐户上的金额不断上涨。自2007年11月份至2008年5月份六个月的时间内,周某某利用降价蛋白酶含量的手段,为李某、陈某、段某谋取利益,收受三人给予的好处费36笔、共计10万余元,给该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0余万元。
(编辑:马文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