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剧毒化学品案
发表日期:2008-8-19 16:34:29 点击次数: 【责任编辑:左国强】

本网临邑讯(贾强 徐彬)近日,临邑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了一起非法运输剧毒化学品案。
8月13日下午18时许,临邑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所长孙玉华带领联防队员在辖区进行巡逻时发现一辆聊城牌照运输化学品的车辆,遂依法指令车主停车进行检查,当民警要求车主李某提供所运化学品相应手续时,车主李某此时变得支支呜呜,称未带手续,民警觉得可疑便依法将李某及运输化学品的车一起带回派出所进行进一步核查,在派出所经民警大量法律政策教育,车主李某交待了自己的非法运输剧毒化学品的事实。
原来,李某夫妇今年8月份从聊城某化学品厂购买了7吨的剧毒化学品—液氯,随后联系好临邑县兴隆镇一家化工厂准备将液氯运输到该化工厂,当得知运输化学品需要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有关运输证件时,为图省事未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李某就直接驾车到临邑送货,不料被临邑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民警直接查获。
(编辑:王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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